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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 | 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座谈会圆满结束!

发表时间:2022-06-02 16:37

资助育人 | 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座谈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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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无信不立

作为一名大学生

诚信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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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信息学院于2022年5月25日在创新楼102召开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座谈会。讲座由辅导员陈阳莲老师主讲,受助同学们聆听。本次座谈会重点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的介绍;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及方式;三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四是“离校前毕业确认手续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此次座谈会让学生加深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续贷和还贷流程等知识的了解,为后续工作夯实基础。同时,也让同学们充分感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人本的情怀。

       人无信不立,希望同学们能增强自身诚信意识及社会责任感,慎终如始,一如既往展现诚以养德、信以立身的精神风貌。

现在让我们一起重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内容吧!

政策介绍

(1)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如需在校期间提前还款,请于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出申请。

2.自您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您毕业(或结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您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2)利息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 3%)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年计收利息,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3)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续贷流程及方式

1.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

2.选择贷款申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界面。

3.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若填写完成后需要修改可以点击修改,或选定后直接删除重新申请)

4.在页面下方点击导出申请表到word文件中并打印两份。

5.带上申请表原件,以及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前往去年贷款合同所在的县资助中心办理。(某些地方办理的时候需要学校开的证明,建议联系当地资助中心,确定是否需要学校开具的证明) 6.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即可。


还贷流程及还贷方式

1.在《借款合同》上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3.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4.手机登录云闪付,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5.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或扫描二维码还款。( 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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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还款

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

并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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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100为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

1-9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提前还款时如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提前还款无效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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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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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1)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2)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变更。

(3)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新签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2019年,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5)服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教育资助

2019年,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言忠信,行笃敬

行诚信之事,做诚信之人


END


编辑:团委学生权益部

初审:陈阳莲 陈振宇

复审:刘薛

终审:陈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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